浙江省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章節練習(案例分析題)發表時間:2018-04-23 00:00作者:張老師 浙江省專升本民法章節練習題(案例分析),適用于浙江成人高考 1.王樹林,男,67歲,中年喪妻,有三個兒子:王建國、王建軍、王建乎。大兒子王建國患先天性腦癱,沒有獨立生活能力,一直靠父親撫養。2004年3月,王樹林生病住院。出院后,其自覺身體狀況不如從前,決定對后事做出安排。考慮到大兒子嚴重殘疾,王樹林自書遺囑一份,將自己的全部財產留給大兒子王建國。2004年6月,王建國因生活瑣事與父親大吵一場,氣得王樹林心臟病復發。一怒之下,王樹林重新立了一份遺囑,將所有財產留給小兒子王建平,并對遺囑進行了公證。2005年1月,王樹林心臟病再次復發,在醫院做了心臟搭橋手術,期間又并發肺炎,住院治療了兩個月。在此期間,主要由二兒子和二兒媳照顧。王樹林心里很感動,于是在醫院當著弟弟王山林的面,重新自書了一份遺囑,將自己的全部財產留給二兒子王建軍。2005年8月,王樹林去世。在辦完父親的喪事后,三個兒子各自拿出了手中的遺囑,主張繼承父親的遺產。 問:(1)在處理王樹林的遺產時,應以哪一份遺囑為準為什么? (2)王樹林的遺產應如何處理為什么? 以上題目答案請進入http://www.nbmrxx.com 相關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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